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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问题
我和老公离婚,因为要钱用,所以要别人出钱买了我的房子,但是别人是用了政府的购房补贴来买的。我是否可以与这人进行公证,以证明这个房子还是我所有,并且是我的婚前财产?
咨询者:
wybc
北京
[
咨询时间:2009-05-24
-
状态:未解决
]
潘晓枫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将房屋出售并收取购房款,说明房产已不为你所有,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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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枫律师
执业机构:
依法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天津 和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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