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再交律师费

我的案子是轻伤案,我是被冤枉的,一审法院判我有罪,我上诉了,现在发回从审了. 一审我给律师费4000元.上诉到中院律师说又一个阶段,又给了他3000元. 现在又发回从审了,我律师说第二个阶段又结束了,是否我还应该再继续交律师费啊?如果交的话应该再交多少啊?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09-06-13-状态:未解决]
刘宝玉律师的解答:

如果在开始时双方并无约定如何收费,按一阶段一委托一收费的通常作法,你还应当再交纳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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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南仰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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