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18 11:36:50 文章分类:法治资讯
辽宁全省法院全面实行注射执行死刑
12月2日上午,辽宁省法院司法警察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现场会在本溪召开。会上,辽宁高院宣布:从即日起,全省法院全面实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
2008年12月,辽宁高院党组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把全省实行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列入2009年工作规划,积极倡导,全面落实。在年底前全省法院全部实行注射方式执行死刑,此项工作已纳入辽宁高院对各中级法院的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目前,辽宁省已经具备了全面实行注射执行死刑的工作条件。针对个别中院每年死刑执行案件数量少,没有建设专门刑场必要的,将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调动死刑执行车、异地调警执行等措施来保障完成。
下一步,辽宁全省法院将继续抓好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思想教育,充分了解执行死刑方式向人道、文明方向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与相关装备、设施相配套的申请、审批、保管、使用等制度,形成一套严密的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做到万无一失;做好注射手的培训工作,培养一支心理和技术过硬的队伍。
辽宁全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全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这是全省刑事司法执行工作的一次文明跨越,也是全省法院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的一个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