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隐瞒土地性质安置房当商品房卖

开发商隐瞒土地性质,将安置房当商品房销售,直到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被政府规划局公示的时候,业主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变成了安置房。提前缴纳50%或100%房款拿到的,房屋预留协议,上面明明是商品房。
开发商的解决方案,完全没有诚意:
1. 退款--按照缴款时间计算月息1.66%退款。但大家买的是房子,不是做理财的,不应该按照理财的利息赔偿。即使赔偿了,半年来,房价上涨了5000左右每平,根本就无房可买了。
2. 换房--换开发商下一个项目的房子,但是那个项目全部是大户型,还是五证不全,并且换大户型的时候,原来是小户型的,缴纳全款的也按照当时小户型的半款价格,差额面积按照市场价折算。大家都认为小户型换大户型的时候,小户型面积应该价格不便。
3. 等待--等待开发商变更土地性质。这一条是让业主再相信开发商一次。但实际上,放眼全国,没有听说过那个地方曾经有过,土地性质能在规划局公示后,再修改成功的。

目前开发商各种手段破坏业主团结,维权很艰难。

想咨询下,这种开发商欺诈业主将安置房当成商品房销售的、事实很清楚的行为,走正规司法程序,一般要多久能出结果? 费用通常会多少?业主能得到多少赔偿?依据是什么?
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7-05-20-状态:已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立案费根据起诉标的由法院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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