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
我单位正在施工的排洪渠道,因连续多日的暴雨,造成整个在施工的渠道被淹,水无法外泄,我单位施工区域内,挖开的渠道基坑(宽6米,长120米,深2-4米)全部积水,三天前当地一男童私下下到该基坑游泳溺水而亡。在工程入口处,及基坑四周有警示牌(施工区域,禁止入内。基坑危险,请勿靠近等)、警戒带,但事发地点因靠近工程尾端,无明显警戒带。请问该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和负责赔偿吗?
咨询者: 贵州 [咨询时间:2017-07-07-状态:已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施工单位不能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责任,因为施工单位已经设立警示标志,尽到安全保障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