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地区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工作约两年,今天公司突然以:态度不好为理由,辞退我,补偿我两个月工资,并要求我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注明了是我因个人原因辞职的。我还没签。 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做有没违法,这样的理由能辞退员工? 怎样维权?
补充提问:
根据法例,单位应赔偿我多少工资才对? 我应该收集哪些资料进行维权?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7-07-26-状态:未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单位违法,应当纠正;你不应签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你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维权。

我咨询赵井燕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井燕律师 > 赵井燕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