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2006年承包的荒地,陆续建了厂房,从2013年开始就没有继续建设,当时有承包合同 期限是30年,现在政府要把厂房当违章建筑拆除,合同说生产经营或种植。我想咨询关于这块问题。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7-08-18-状态:已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改变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应当经过审批;合同约定的用途为生产经营或种植,说明村委会同意建设厂房,故厂房的性质属于临时建筑,应当不能认定违章建筑。

我咨询赵井燕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井燕律师 > 赵井燕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