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做析产

男女再婚,各自有各自的子女。2011年在民政局离婚,领了离婚证,签署了离婚协议,婚内有一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离婚协议书上边写明了房产归女方所有,因为不懂,以为法律规定了房子就是女方单独所有的了,并没有到民政局做析产。现在女方想卖房子,到房产局,房产局说“当时没有做析产,现在男方已经于2015年去世了,离婚协议失效了,这个房子不是女方单独所有,所以不能交易了”请问这是为什么啊?这个房子不是女方单独所有的了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7-08-18-状态:已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离婚协议有效,民政机关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原配偶的继承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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