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想别人提供了行凶器具会有连带责任吗?

双方有矛盾,发生了伤人事件,伤人的一方的朋友并不认识挑事的一方和他们也没有过节出于好心为缓解矛盾,伤人的人的朋友买了西瓜,为了切开顺便买了水果刀,之后双方见面,但是矛盾没有解开,愈演愈烈,直到伤人的人用他朋友买的水果刀将对方捅伤,被捅的人还在昏迷中,请问伤人的人的朋友会不会有连带责任,如果有会是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补充提问:
当时这个伤人者的朋友和伤人者一直在一起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7-08-21-状态:已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若不是在明知的情况下故意提供,则不涉嫌犯罪,不是共犯。

我咨询赵井燕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辽宁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井燕律师 > 赵井燕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