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我10月8号入职,至11月9
我10月8号入职,至11月9日提出离职,工作地点为青岛某家正规教育连锁培训机构全职教师,约定每周一单休,基本工资2500,十月实际工作了20天,11月10日结算工资时,公司说本月不是满勤,按照基本工资➗31✖️20结算,还说行业都是这样结算的。这样合理么?难道不是应该按照:基本工资➗26✖️20来接算么?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做维护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
fa2147628662
山东
[
咨询时间:2017-11-11
-
状态:未解决
]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应当依照全月工资给付。
我咨询赵井燕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赵井燕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赵井燕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更多赵井燕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井燕律师
>
赵井燕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