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5年7月1日借了

你好,2015年7月1日借了69000元给朋友,约定在2015年9月1日还清,但一直都没有还,直到2017年10月19日,起诉他还有用吗?是不是超过2年有效期了,还是补着10月1日开始的新法规定3年有效期?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7-12-07-状态:未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若有催要证据,则不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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