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加交通事故

你好,律师,我16年7月份乘坐单位车辆外出工作,途中车辆跟其他车辆碰撞,司机当场死亡,我右大腿截肢,工伤鉴定四级部分护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我们司机负主责,对面车辆负次责。当时单位承诺所有责任单位全部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及工伤的责任)。现在单位赔偿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万,交通事故按一次性赔偿按30%,其余的是交社保每个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由于我左腿神经损伤,单位配的假肢19.8万,我现在两条腿都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社保一个月1700的护理费不够,还有如果5年后我更换假肢按工伤走只能安装2万左右的,所以假肢跟护理都没保障,单位这么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咨询者: 宁夏  [咨询时间:2018-03-11-状态:已解决]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对于工伤补偿不足的部分;你可以向肇事对方及保险公司主张,起诉解决,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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