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其他律师对该咨询的解答
咨询律师
律师您好!承租房动迁后,取得的动迁款08年购置了一处房产,权利人登记为父亲和兄弟共同共有,现父亲已故世(母亲先于父亲故世且当时尚未动迁),父亲生前并未留下遗嘱。
我们兄妹三人为法定继承人,我和妹妹主动放弃继承,全部将应继承份额无偿赠与兄弟。
请问,今后该继承所取得的份额兄弟在转让他人时是否需要支付继承所得税?谢谢!
咨询者:
王鸿生
上海
[
咨询时间:2018-07-15
-
状态:已解决
]
赵井燕律师的解答:
继承遗产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我咨询赵井燕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请输入您需要咨询赵井燕律师的问题,详细的描述问题有助于律师更好的解答!
我要咨询
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赵井燕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轩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沈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更多赵井燕律师的信息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井燕律师
>
赵井燕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