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应该赔我多少钱

我于09年4月与某房产公司达成协议,购买其价值420万的房产,当时支付了5万定金,并约定将于09年6月10签定购房合同.为了足额支付首付款,我于09年5月到银行办理了100万的自有房产抵押贷款(自己原有的房产),并取出了原存于银行的100多万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并出售了价值几十万的股票,并放弃了购买另一出房产的机会.当我6月10日如期去准备签定合同并支付首付款时,开发商告知我,承诺出售给我的房产事实上已于去年抵押给了银行,要10年10月才能取回.我想问,在开发商明知房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下,依然出售给我,我能要求多少赔偿呢?我的贷款利息,以及损失的定期储蓄利息已经有好几万了,而且,从4月到6月,我们本地的房价已经涨了百分之十左右,同样的价格我已经买不到同样的房子了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6-10-状态:未解决]
徐卫民律师的解答:

如你没有正式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只签定了认购协议或定金协议,则只能按照定金原则处理,即要求双倍返还.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我咨询徐卫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昆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卫民律师 > 徐卫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