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我项目土地使用年限的承诺书

关于延长我项目土地使用年限的承诺书

尊敬的爱花园一期业主:

关于阁下所关洋的我项目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我司已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处延长,我司在此郑重承诺将于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按下述其中一种方式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相关费用全部由我司负责支付,

1综全用地50年

2住宅用地地70年,

非常感谢支持

下面是公司名,盖章

请问下这份承诺书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因该土地是在1997年购买的综合用地,在1996年转让给该房地产公司,目前是在做住宅用地使用,已经建立了2栋小区楼,此房地产公司在2009年3月向当地土地管理局提交了 住宅用地申请后,做出了这样一份承诺书。请问下这份承诺书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6-12-状态:未解决]
徐卫民律师的解答:

如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申请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费用后,应可以转换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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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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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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