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赔偿
我的父亲于2008年10 月份因腹部疼痛前往当地医院就诊。被诊治为胃炎,而我的父亲当时则当即表示并不是胃炎,而医生的态度坚定,我们也没有再前往别的医院检查,而十二月份底我父亲的疼痛有所增加,只好回家,被诊为晚期肝癌,我们多次前往医院讨说法。医院却不愈理会,我母亲的 心脏病也被气的发作。请问我父亲是否能得到赔偿? 还有如果我们要打这场官司胜算有多少呢?我们要做些什么呢?时间上拖得是不是有点久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6-19-状态:未解决]
徐卫民律师的解答: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属医疗事故,可要求医院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