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赔偿

我的父亲于2008年10 月份因腹部疼痛前往当地医院就诊。被诊治为胃炎,而我的父亲当时则当即表示并不是胃炎,而医生的态度坚定,我们也没有再前往别的医院检查,而十二月份底我父亲的疼痛有所增加,只好回家,被诊为晚期肝癌,我们多次前往医院讨说法。医院却不愈理会,我母亲的 心脏病也被气的发作。请问我父亲是否能得到赔偿? 还有如果我们要打这场官司胜算有多少呢?我们要做些什么呢?时间上拖得是不是有点久呢?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6-19-状态:未解决]
徐卫民律师的解答:

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属医疗事故,可要求医院赔偿

我咨询徐卫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昆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卫民律师 > 徐卫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