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中被查封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8年4月10的时候,我于中介的介绍下购得一幢带地基的单间6层的楼房,同年8月23日我去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向房管所递交了相关材料后,大概15个工作日后,也就是9月8日时房管所给我打了一张收条(内容为收取我所递交的卖方房产证、契证等),但是第二天9月9日发现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原因是卖方在社会上有债务纠纷,债主讲其告上法院,法院查封了他名下的房产,也就是我所购买的房子。后来10月16日我交完了所有契税,领取了契证。

事情经过大体就是这样了,法院的查封时合理的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09-06-28-状态:未解决]
徐卫民律师的解答:

法院的查封不合法,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你所收到的收条,是叫收件收据,表明房屋的产权已经发生变更,已不再是原房东的产权,故你有权要求法院解除查封.

我咨询徐卫民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昆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卫民律师 > 徐卫民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