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01 10:17:3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律师胡海良
电信当初并没有明确表示不能组网,现在又断了我的网,如果没有人站出来,正面指出电信的不当行为,会有更多的受害者。不管胜诉与否,我都一定要站出来!打这场官司。
———起诉人徐先生
报装的用途必须与实际用途一致,这也是为了网络安全的需要。比如,一个人发布了不良信息,如果几家人共用一个账号,没有办法查清是谁发布的,不利于安全监控。
———电信公司
多台电脑经由路由器使用同一个账号上网,遭到电信公司断网,用户因此将网络运营商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告上法庭,目前已经收到法院立案通知书,开审时间尚在等待排期。广东电信惠州分公司表示,对“拖机”用户断网是出于安全监控考虑。
缘起:路由器上网遭断网
3月5日,一篇名为《电信限制路由宽带上网惠州用户状告中国电信》的帖子现身本地论坛。发帖人“尚典胡律师”自称是一名律师,受客户委托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打官司。
记者昨日联系上发帖人,即本案的代理律师胡海良。据他介绍,他的委托客户许先生从2007年起以个人名义申请了电信包年宽带业务,五六台电脑经由路由器使用同一个账号上网,一直都没有什么问题,直到今年2月2日,徐先生家的电脑上突然弹出了电信的“温馨提醒”:“经系统检测发现,您共享上网的电脑过多。为了维护我司用户的利益,确保网络质量与安全。请您停止共享上网。我司将会对网络进行限制。届时,您的宽带只允许一台电脑上网。为减少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您可以申请一下宽带套餐……”随即不能上网。
徐先生当天找到了电信公司的维护人员,工作人员建议其换一个路由器并为其推荐了一款。换了路由器后,用了几天再次断网。许先生之后到电信营业厅交涉,无果。一气之下,他委托尚典律师事务所发了律师函,要和网络运营商电信打官司。
“电信当初并没有明确表示不能组网,现在又断了我的网,如果没有人站出来,正面指出电信的不当行为,会有更多的受害者。不管胜诉与否,我都一定要站出来!打这场官司。”昨日,徐先生对记者表示。
据胡海良透露,他两个星期前正式受理该案,已拿到惠城区法院的立案通知书和发票,目前案件还在等候排期。“这个案件标底才960元,说实话,并不赚钱。属于公益诉讼的性质吧。近来在网络上看到不少市民被封杀了路由,之所以接这个案子,也是想为普通市民说话。”
现象:断网封杀路由已数月
短短几天内,上述网帖就有了3000多次点击,并有141条回复。大多数网友对于电信封杀路由器的做法表示了不满,对于状告电信的行为抱支持态度。
此外记者还发现,近两个月来,早有不少网友在本地论坛上发帖,表示因为使用电信公司的路由器遭到了断网封杀。在一篇帖子中,网友jwus发起调查,“看看到底是哪个片区在实行封路由?要投诉也要有点实际内容。”网友们的投票和回帖显示,桥东、东平、河南岸、麦地……惠州市大部分的片区都有网友因多台电脑使用一台路由而遭到封杀。
有不少网友猜测,电信这么做无非是为了赚钱。他们纷纷表示,如果电信继续封杀路由,将考虑更换服务商。
记者昨日致电电信客服热线了解到,近年来,拖机用户越来越多,为了维护网络的稳定和质量,该公司近几个月来开始对使用路由上网的用户进行断网控制。近期内使用路由器上网的用户,上网时会自动弹出电信公司的温馨提醒网页,如果测试到用户有多台电脑使用同一个账号的行为,会自动断网。用户只要拔掉路由,使用modem(调制解调器),单机即可上网。
昨日,记者致电本地另一家宽带运营商铁通,铁通方面有关人员表示,对于多名用户共用一个路由器使用同一个账号上网,该公司并没有限制,不过不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针锋相对
原告:协议未禁用路由器
并指出国家法规没有禁用路由器
原告律师胡海良指出,起诉电信的主要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原告方认为,在业务服务协议中,电信并没有明确指出不允许使用路由器,国家也并未出台强制性的法律文件来禁止这种行为。电信在事先未与用户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在合同期内中断部分网络服务,已经侵犯了客户的合法使用权。
胡海良指出,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并且,目前原告方没有查询到信息产业部禁止使用路由的相关规定。
电信:共用账号难以监控
否认出于营利目的
昨日,电信惠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户起诉惠州分公司的案件公司已经得知,目前正在处理中,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该负责人表示,用路由器上网行业内称为拖机现象,对此公司一直都是不赞成的。拖机分为两种,一种是一家人报装几家人使用,一种是以家庭名义报装,实际用于商业谋利。“报装的用途必须与实际用途一致,这也是为了网络安全的需要。”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以来,国务院、宣传部、公安部门网监大队等对于网络安全有了进一步的要求,电信公司开始加大力度整治拖机现象主要出于这个考虑。“比如,一个人发布了不良信息,如果几家人共用一个账号,没有办法查清是谁发布的,不利于安全监控。同时,国家对于企业用网络有网络安全监控,如果以家庭名义报装,势必影响这种监控。”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目前有不少黄色网站也是以家庭名义报装的。
对于网友的质疑,即电信宽带封杀路由器是为了赚钱,该负责人予以否认。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一个家庭可能会有两台电脑需要上网,用户只要加入“我的e家”,就可以获赠一个账号,实现家人同时上网了。
观点
电信有违约之嫌
针对本案,广州金卓越律师事务所李锦永律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电信用户状告电信,涉及的是合同纠纷。用户和惠州电信2008年4月23日签订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宽带业务协议书》中,合同的约定不明,没有明文规定能够使用路由,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使用路由,而合同签订了一年,没有到期。之前用户一直可以使用路由上网,可以说双方是默认了这种使用方式的,这也可以算是一种无形的约定。电信在没有到期之前单方面切断用户的网络,有违约的嫌疑。
另外,电信与用户签订的合同是以户为单位,并不是以台为单位,因此用户多人一起上网,只要是一户,就没有违约,“我儿子一部电脑,我一部电脑,都是一家人,属于一户。”该律师表示,最近电信新签约的客户,里面已经明确规定了以台为单位,“这样就清晰明确很多。”
封杀措施将波及上千万用户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一个家庭拥有多台电脑,申请一个ADSL账号连接到互联网的现象相当普遍。粗略估算,在大城市,一户多台电脑共享上网所占的比例不会低于30%,一旦电信将此列为违规予以封杀,将波及到上千万用户群。
该人士表示,经过几年的增长,目前ADSL宽带用户的增长速度已放缓,宽带共享上网影响了运营商的收益,但如果因此而封杀宽带共享上网,是不合理的。
该人士同时表示,广东电信推出的“我的e家”套餐中,共享上网被作为一项附加的宽带接入业务进行推广。用户可选择e8不同速率的套餐,在家里最多可享受2台或4台电脑同时上网。即多台电脑使用同一ADSL宽带账号上网只要选择了电信“e8套餐”就属于合法接入。
知多D
路由器:英文名Router,它是互联网络的枢纽、“交通警察”。一用户向运营商申请一条宽带上网线路后,可用路由器连接至多台电脑,共同上网。
———根据百度搜索整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朱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