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不想要了,当时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付了3万定金,现在我违约了,3万也准备不要了,可是房东在市区买了房子,说这样的话他也损失了不少钱,要我来承担,还说要是走法律途径的话,法院还是要叫我履行合同,让我把房子买下来的~!会这样吗? 还有中介费要付吗?要是付的话要付全额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5-14-状态:已解决]
邵一丹律师的解答:

居间合同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它的目的是督促双方订立正式的合同,因此,你放弃定金视为你已经放弃订立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你不需要承担卖方的其他损失。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居间人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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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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