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
我们家是农村的,五年前从村东搬到了村西,并在村西开垦了那里的20亩荒地.现在随着土地的投入和开发,经济效益也有很大的提高.最近村里要和我们签合同,而且承包期限是3年.我觉得时间太少了,也看了土地法,规定承包期限是30年.另外对于农民自己开荒出来的土地,有什么特别的法律说明.
另外,对于承包期限是否可以有承包方和发包方自行商定.对于农民我们来说,我们期望按土地法上面的要求,签订30年.这样有利于我们在土地上的投入.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6-21-状态:未解决]
贾平富律师的解答:
国家对荒地的开发,坚持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由于你们开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应当按土地承包法规定签订30年合同。
若满意,请点击“采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