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我和老伴有房产一处,5个儿女。
想我们百年后将房产给大孙子。
现在想写一份遗嘱,将来将房产给大孙子。
我和老伴写的这份遗嘱:第一 需不需要公证处公证。
第二 需不需要我的5个儿女到场签字,如不需要是不是我和老伴写完遗嘱,我们签完字,法律上就生效,5个儿女不用到场。
第三 现在房产是我本人名,将来我和老伴没了以后,大孙子想房屋更在自己名下。是不是拿我们留的遗嘱就行,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5个儿女还有没有关系?他们还需不需要签字什么的?
因为我们活着时不想尽早将财产分配,但最终是想给大孙子,害怕我们走了以后,大孙子那麻烦事多。
谢谢律师给予解答。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06-08-状态:未解决]
魏炜律师的解答:
您好:
第一,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前提,您不需要公证处的公证,只要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当然生效;
第二,自书遗嘱不用儿女到场,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即为生效;
第三,关于房屋过户,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能顺利转移,和您的5个儿女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