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尹某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时间:2012-03-16 11:11:23 文章分类:经典案例
尹某与其亲戚刘某因建设工程欠款纠纷一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尹某起诉之后,尹某焦急地找到了我。我接受委托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和查找相关资料,于2008年8月代理尹某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又指令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0年10月15日判令刘某返还尹某所诉的50多万元。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1年2月25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的当事人尹某获得了胜诉,心情十分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