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尹某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

时间:2012-03-16 11:11:23    文章分类:经典案例

    尹某与其亲戚刘某因建设工程欠款纠纷一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尹某起诉之后,尹某焦急地找到了我。我接受委托后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和查找相关资料,于2008年8月代理尹某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又指令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0年10月15日判令刘某返还尹某所诉的50多万元。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11年2月25判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我的当事人尹某获得了胜诉,心情十分高兴。
执业机构: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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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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