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5 17:00:11 文章分类:唐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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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有人吗?”
2024年11日,杭州余杭法院干警
来到了位于西湖区的一幢公寓楼内
然而等了很久
都没见屋主朱某某来开门
2020年,为了周转资金
朱某某曾用自己名下这套150㎡的房屋
在浙江某银行良渚支行
抵押贷款了330万元
按照合同
朱某某本应按月付息
但从2023年3月以来
他未支付任何款项,构成违约
为了追讨借款
银行将朱某某起诉至余杭法院
案件生效后
余杭法院干警多次上门执前督促
但他拒不还钱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查封了他名下房屋
并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交付房产
但朱某某逾期仍未交付房屋
7月11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合多家区级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余杭法院对朱某某涉案房产
开展强制腾空
执行干警奔赴朱某某房屋时
发现无人应答
按照执行流程
在公证人员见证下
执行干警在现场强制开锁
进入屋内
发现存放有大量物品
执行干警在对房屋完成搜查后
对物品进行清点
同时进行换锁并张贴封条
就在这时
物业人员向执行干警反映
朱某某在这个小区
还有一个地下车库
强制开锁后
随着地下车库的闸门缓缓拉起
眼前的一幕令人瞠目结舌:
一箱箱白酒在里面堆成了山
除了大量箱装白酒
执行干警还发现了
珠宝首饰等财产若干
对发现的财产清查完毕后
执行干警查封了该车库
由于该处房产位于西湖法院辖区
为了后续处置资产更加便利
根据执行的相关规定
委托西湖法院保管房产钥匙
跟进后续财产处置事宜
来源:余杭法院、浙江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