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房纠纷

我是杭州人,在上海买了一套房子,但房子里住了一个老太太不肯搬出去,这个老太太自称是房屋的原所有者,但是她把房子给了她儿子,房子的产权名是他儿子的,他儿子由于欠高利贷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老太太自称不知情,那个买了房的人又把房卖给了我,在卖房时隐瞒了有一个老太太的实情(中介公司的人能做证,但中介公司的人可以为证人吗?),现在房子的产权证已经下来的,是我的,但老太太称有居住权不肯搬出房子,我的产权证是有效的吗?我能拿回房子吗?
补充提问:
买房时卖房者告诉我没户籍,但是今天去查了,老太太一家的户口都在,而且从中介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是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吸毒,人也不知道在哪里。而且目前卖我房子的人联系不上,手机关机了,购房款就剩了2万元押尾款,本来说好是交房的时候付,其余的100多万已经全部付完了。今天刚向卖我房子的人发了催告单,但是靠我自身力量找到那个人可能性不大,我可以报案,全国通缉他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01-状态:未解决]
常敬泉律师的解答:

如果你的买卖程序是合法的,是可以主张要求老太太搬家的。这个老太太是没有居住权的。

我咨询常敬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遗产继承 常年顾问 罪与非罪 行政处罚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常敬泉律师 > 常敬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