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确权
我公公和我婆婆是二婚,双方各有子女,公公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婆婆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亲生婆婆已病故,经人介绍后结婚,在两人婚前协议说财产各管各的,在婚后有加造了房子,全部开销都是是我公公。
在2000年宅基地动迁,动迁协议是我公公和我老公,货币补偿,婆婆为了享受土地养老就将户口迁入,所有动迁补偿款都由我公公拿的。后用这些补偿款买了两套房,一套是我公公和我婆婆的名字,一套是我老公名字,2006年政策允许可以买动迁安置房,当时按照平方,可以拿到三套房,故公公将自己名下的房子卖了,搬到我老公那里住,之后准备买一套,其余的两套由于亲戚要,所以卖给亲戚,但是等到预售合同下来了,亲戚说只要一套,在这段期间公公已经将卖掉房子的钱全部用光,然后准备用过渡费的钱买房子,但是剩下一套没钱买,没则,我老公就将自己房子卖了,然后买了剩下的这套房子,之后全部的交房事情全由我公公处理,当时说好要写我老公名字的,但是最后房产证上没有我老公的名字,而是我公公和我婆婆的名字,现我老公希望将产权变更到他名下,并保证将公公现住的房子让老两口住到百年,现公公同意并可以证明出资全部由我老公出资,但是婆婆不同意,像这样的情况我老公应该怎么办?如果确权的话,是否可以两套全部变更到他名下,如果变不回来,等两老百年后所有子女都可以享受继承?
还有我婆婆造给他两个儿子的房子也拆迁,若婆婆不同意在儿子房子上加上她的名字,那等婆婆百年后,我老公和姐姐是否可以享受他儿子房子的继承。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1-04-状态:已解决]
常敬泉律师的解答:
本案的焦点是你公公买房的出资的性质。这直接决定房屋的属性。是属于你公公所有还是你老公所有。你可以搜集证据,确权房屋属于你老公所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律师分析的十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