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得到多少利益
我是这样一个情况:
我们是05动迁的,当时动迁的时候有六个人,我们一家三口加公公婆婆还有一个小叔,拆迁的时候我们户口是分开来的,但是土地证只有一张,我公公的名字,所以当时就两户合并算的。共计98万元,分得314平方(其中25平方照顾小叔子大龄青年的、23个平方是用当时其他拆迁补偿款买的比市价便宜面积)。
我现在刚刚离婚,孩子是判给我的,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出来,我想问一下我和儿子能分得多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1-14-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比例要根据拆迁协议来确定。
但是离婚诉讼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法院不予处理。可另行诉讼解决。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