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外经济案件,我应如何起诉?

香港离岸公司的股东(大陆人)将公司中属于债权人(大陆公司)的货款采用非法手段转移,香港离岸公司的另一股东(大陆人)知道后随即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涉外无管辖权为由,不予立案。我想咨询的是:1、该案是否为涉外案件;2、香港离岸公司的另一股东(大陆人)能否就该案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吗?3、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该香港公司及转移货款的股东吗?我应如何起诉。请各位大师给我支招,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12-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事情发生在香港,但被告住所地在大陆,可以在大陆处理。
不管行不行,做了才知道。你可委托律师争取一下。
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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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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