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我有一处三层楼的私房,于95年建造。其中2/3房子的批复是我的名字,剩余1/3的房子批复是我的父亲。当时是因为我父母说造在一起,由我为他们养老送终,以后这个1/3也是归我所有。整个房子的建造由我一人承担,没有让父母出过一分钱。并且至今也已经居住在一起15年了。非常和睦。
我现在的问题是,我父母共有7个子女,将来他们是否有权来分得父母的1/3房子。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23-状态:已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如果没有协议或遗嘱的话,应按协议或遗嘱办理。没有的话,属于你父母部分应按法定继承办理,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你尽抚养义务较多,可以要求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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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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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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