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病人退职的几个疑问
我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我在现在这家事业单位工作了13年,加上我以前的工龄4年(1年也是在一个事业单位,3年在公司,关系放在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我总共工作了17年。我想在明年办理退职(我是比较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但坚持吃药能够控制病情,可以正常工作。由于单位改革,工作压力增大,我不想再工作了,所以想退职)。
但我有一个问题,就是养老保险是1998年才开始缴的,到2009年也就缴了11年,退职的一个要求是要工作满15年以上,现在又说要求连续15年以上缴存养老保险,否则不能退职。如果算工龄,我应该够条件退职了,但我就怕单位提出我的养老保险没有缴够年限而不让我退职。我真的不想干了,压力很大,精神紧张。如果单位不允许我退职,我可能会犯病的。我想求求各位律师给我个建议,看我怎么能顺利实现退职,如果单位以我的养老保险缴够年限不够15年而拒绝我的申请,我该怎么办?谢谢各位!祝各位律师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补充提问: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我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再确实一下。就是我从1993年到1996年这三年期间关系都放在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期间换了很多工作,都是民营企业,还有一段时间失业,没有工作。如果算工龄的话,我这三年能连续记入我的工龄吗?是不是需要我找到这三年我工作过的公司给我出证明我在他们单位工作过才能连续计算我的工龄啊?失业的时间能记入工龄吗?谢谢各位律师,祝各位平安夜快乐,圣诞快乐!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23-状态:已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建议你到当地劳动与保障部门详细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