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我小孩于07年9月进入一所职校读书,今年5月学校安排他们进入一家汽车维修厂实习,夏天38度的高温,车间内温度高达45度以上,他们做着和工人们同样繁重的工作,却连一分钱的高温费都没有,每天还要超时加班,据说下星期开始只能休息一天,而每个月只有300元的工资,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是否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23-状态:已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孩子是到工厂实习,本身是来锻炼学习的,其权利和义务当然不能与其他职工相提并论。
但基本的劳动保障、人身安全应受予以提供和保护。
可以与学校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