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益

律师好!
我和上海本地男人结婚,生好孩子分好房子后被赶出家门,我和孩子都在拆迁协议的安置名单内。我要求住进拆迁分的房子里面,夫家纵容租客和我打架,并称房子没有我的份。想要住进来,唯一的路是和丈夫同住。要么滚。我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正正当当住进去,但是不清楚走哪条法律途径呢?是仲裁还是诉讼。
补充提问:
王律师,您好
其实我已经起诉了两次离婚,法官都是以还有和好可能判不离,其实男方想离婚的,只是为了不分割房产而拖着不离婚。家里一共四套房子,两套住着,两套租出去收租金。他们知道,我不可能和他们同住,租出去的房子我又无法进入。他们只是希望拖着不离婚,保持现在的状态而已。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11-01-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你应当继续起诉离婚并主张属于你的动迁补偿份额及孩子抚养权、孩子的动迁补偿份额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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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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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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