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问题

我进入这家公司面试的时候说好了试用期满之后工资是3800元一个月,但是两个月之后,公司人事部告诉我要对公司员工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我的工资被调整到3200元,剩余的600为绩效工资,视每月表现而定。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这样做是否合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1-30-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公司做法不合法,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资数额,公司的行为属于单方变更。应当与你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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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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