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析产
我跟我老公于去年2009年8月26号,经法庭调解离婚。我们是2004年3月结婚的,2005年我户口迁去他家。2008年12月份迁的拆迁合约书。是由他父亲签。他家有哥哥嫂嫂和侄子。还有他父母和我们。是一份房产证,所以,是他父亲签的字。我们结婚后一直没孩子,但是,当时想养的。所以,算我们5个人,分的一套三室一厅,一套二室一厅和一套小套。按公公所说,他们老夫妻的名分是一套二室一厅。现我跟他已离婚,我希望能得到我的名分。我想问,离婚到现在快1年了。有没有诉讼时效?
现房子还没造好,还没拿到钥匙。我能拿到怎么样的名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8-03-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应当在1年内起诉主张自己的动迁份额,尽快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