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能拿回我应得的吗?

我和男友恋爱时,男方父亲承诺占30%股份,之后以我为法人代表成立了自然人公司,所有杂务我一手操办。并且本人还借了2万现金给男友,有借款依据。现在准备分手,男方认为恋爱过程花销很多,我没有资格再要求分股份,并以2万元为要挟,逼我放弃股份。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尽快要回我的权益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8-10-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借款可以要求返还;
股份,有证据的话,也可以主张。
详情可以来电联系律师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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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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