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延期交房,而致我们退房,而违约金又被开发商打折!!
您好!我是四川攀枝花的一名购房者,总房款为370,407元,现因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是2009年11月30日交房),直到2010年7月10日才正试交房,本人于2010年1月22日提出了退房申请,开发商于2010年3月16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的相关手续(200000元),剩余房款在2010年7月1日退还,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开发商逾期交房,合同规定按照买受人全部己付房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但是现在我们提出这一条时,开发商以在此期间经历了(5.12和8.30地震影响而致,可是同是一个县城,也有两家开发商在修售房屋,那两家开发商是按期交房的)而实际全体购房者都知道是因为开发商和施工方之间的一些纠纷而引起,还请广大购房者理解并发短信给我们道歉的,并且短信现在还保存在手机上开发商也出面给购房者讲过此事。
开发商又提出在2008年收到一户一表改造通知而致逾期交房(没有告知买房者,现在才听说),所以现在开发商以只赔5%的30%到50%
我们于2009年1月开始还贷,至提前还公积金手续办好为止,共计还贷9405.95元,加上办理公积金时的一些手续费及担保费等,共计支出15403.95元.
开发商还说,如果我们不同意也可以打官司,但是结果是可能我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现在这样的状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8-14-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律师帮助,建议带材料预约律师当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