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合同

我跟着一个老板工作已有十年了, 其间不是在一家公司工作, 而是先后在三家公司工作过!现在在第三家公司第二次要签合同时我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 可人事经理不同意,说我没有在一家公司做满十年! 
  我想问一下我有没有资格签无固定期合同! 
  我的证据是: 1、我的工资条上的入职时间是到第一家公司的时间! 
         2、我的考勤卡上的工号是到第二家公司的时间! 
         3、公司规定在本公司十年以上就可以有十天公休,我元月后就可以休十天了! 
         4、这三家公司的名称中都有相同的公司产品品牌名! 
      例如: 第一家叫:上海大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家叫上海美丽木业 第三家叫: 上海新美丽木业
第三家叫: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08-状态:未解决]
李军律师的解答:

如果确实在三家公司工作过,你的要求获得支持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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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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