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6-13 08:26:58 作者:潘行龙 文章分类:法律常识
分家析产协议
立约人:××,男, 年月日出生,×族,××市××区人,,现住××(系下列立约人之父)。
立约人:××,男,年月日出生,×族,籍贯、住地同上,系王××之子。
立约人:××,女,,年月日出生×族,干部,家住××市××区××小区××号。
见证人:××,男,年月日出生,族,现住××(与立约人××系邻居)。
立约人××共有一男一女,二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邻居××作见证人。
一、×随其长子××一起生活。
二、现住平房3间,归长子××所有,长女××随其丈夫另住。
三、家具及家用电器。熊猫彩电、组合音响、海尔冰箱归其长子××,录相机、摄像机各一台,归其长女××。
四、存款×万元,由其长女××分得×万元,长子××分得×万元。其长子××负担其父××日常生活费用。
五、××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其长子××和长女××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立约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