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
骑电动车正常行驶,一行人酒后从路边直接冲出来,刹车不及时撞到行人,把行人送到医院检查后,说脚后跟处骨折。当时交警认定各负50%责任,赔偿行人一半医疗费。结果今天那个行人又反悔,要求营养费、误工费(还说自己月工资5000)等。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是电动车要负全责吗?如果他一直住院,开一些营养但不治病的药,这些费用也需要电动车赔偿吗?还有营养费有什么样的标准?有没有一定的额度要求?谢谢!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1-04-29-状态:未解决]
方家朝律师的解答:
交警部门的认定,是对行政责任的认定,是证据的一种。对民事责任的划分,要考虑各种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原因)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起的作用,然后才能确定赔偿比例。误工费的计算要看证据,不是靠空嘴说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