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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该判决是否生效
离婚后房产归女方和子女所有,男方暂住,女方因为房产和抚养费发生纠纷起诉,‘法院在子女未到场或书面委托它人的情况下将子女加为第2被告判决(子女15周岁),法院的解释是子女未到场也可以判决,请问该判决是否生效
咨询者:
fa222755
湖北
[
咨询时间:2011-05-02
-
状态:未解决
]
方家朝律师的解答:
子女未满十八周岁,其父母是其监护人。在涉及子女利益需要诉讼时,父母可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无需子女委托,也不要求子女必须到庭。因此,该判决不会因为子女未委托、未到庭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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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家朝律师
执业机构:
河南先邦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河南 南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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