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侓师,你们好!
我是江西省吉安县一市民,我母亲(47岁,公司在职)因一起交通事故(小车乘员)受伤(经鉴定为八级伤残),交通部门判定相对方为主要责任方.请问我母亲应该怎样维权,相对方要赔偿我母亲哪些事项(有章可查的具体赔偿事项,明细赔偿金额)?请你们告诉我.诚谢!
急!急!急!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4-29-状态:未解决]
于昕晖律师的解答:
起诉对方,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补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如要律师代理可以与我联系,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于律师,手机1590637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