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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能以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为理由提离婚吗
朋友丈夫性格不太好,有时会打骂她,这段时间她丈夫不理她也不回家,在外面吃住,并且到供电局里去把家里的电给停了说要赶我朋友走,家里没有电不方便,我朋友想搬外面去住,但是她现在不想离婚,怕丈夫到时以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为理由提离婚,请问,我朋友这样被逼出去住,她丈夫到时能以 这个理由要求离婚吗
咨询者:
fa2147584126
广东
[
咨询时间:2015-05-19
-
状态:未解决
]
李翠英律师的解答:
难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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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英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东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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