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

我2005年到一公司工作,签合同5年(2008-2013)。2012年上级把我调到新公司工作,并与新公司签了新合同3年(2012-2015),两家公司法人为同一人,工作地点仍在原公司,日常原、新公司工作都做,工资由新公司每月发放,因异地,社保由原公司每月代缴。现在原公司合并到其他公司,原公司正给其在职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请问我可以向原公司申请经济补偿金吗?当初我是直接被任命接手新公司工作的,并没有与原公司申请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7-06-状态:未解决]
李翠英律师的解答:

建议可以与原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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