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无故解雇后应得何种赔偿?
我朋友小明2014年9月6日开始在公司上班 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工资3000元当时工作时间从8:00--18:00 中午休息2小时(即每天8小时)试用期过后签定1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转正工资为4500元但后因公司业务需要 工作时间变为9.5小时(8:00--18:00 午休0.5小时)2015年12月31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没有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但任然在岗每月工资正常发放(有工资条) 2016年5月17日小明被公司无故解雇之后 发现公司没有按国家规定为他购买社保和给予相应的补偿 请问申请劳动仲裁后应如何要求公司给予何种补偿 运用那几条法律 及计算补偿的详细公式 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7-11-状态:未解决]
李翠英律师的解答:
违法辞退的,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未续签劳动合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