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地权证,但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划拨

东莞东城区
有房地权证,列明个人所有,但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划拨,已经是二手房,我再去购买可以吗?
谢谢!
这是以前的企事业单位的房子,
有房地权证但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是小产权房吗?那就最好不要买了对不。
如果不是,有房地权证就可以放心买了吗?
假设以后拆迁,是否因为集体土地的原因而补偿有影响?
谢谢!!
越详细越好!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9-25-状态:未解决]
李翠英律师的解答:

这样的房子不能过户,建议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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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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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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