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了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请问我夫妻婚后一直未育,在06年在一个未婚女人手上买下了她刚满月的儿子,随后丈夫转1.2万元给孩子生母。现在孩子10岁了,我因多次想返还小孩,遭丈夫强烈拒绝反对导致我想通过诉讼离婚来送还小孩,但怕承担法律责任,没在庭审当中提出孩子是买来的。法院根据已登记了的户口本判定我们有法定抚养义务,剥夺了孩子生父母的监理权,抚养权判给我前夫,我出抚养费。我不服,但已通过二审,没得再上诉。前夫与孩子生母取得联系并串通逃避法律责任,不要领回小孩,让我在这出付抚养费养大。我去自首,能否把这孩子返还回去,这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我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9-29-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