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7日上午9点,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新规北京答疑会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交银大厦二楼报告厅召开。协会法律部邓寰乐主任以及备案组、登记组的同事共同为到会的律师及基金行业人员分享了目前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 查看全文>>
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法律部私募基金专业团队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书服务。首席律师李佩璇律师(电话:13391920139)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 查看全文>>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于15日下午从全国“两会”新闻中心获悉,根据证监会意见,十三五《纲要草案》将删除“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的内容。 根据本报拿到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 查看全文>>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1日表示,近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基金管理资格证书》、《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等10项证券、基... 查看全文>>
2016年3月11日上午10点,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会员之家”第一期孵化板挂牌业务培训在中关村展示中心会议中心二楼第五会议室举行。北股交常务副总经理成九雁,市场部高级经理贾斯棋,市场部经理王晔,马天诣,合规部经... 查看全文>>
依据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如下五种情况下,需要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进行备案:1)自2016年2月5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备案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2) 20... 查看全文>>
根据基协给出的指引文件的规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应当对下列内容逐项发表法律意见:(一)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二)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