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李庄案:真相昭然 公理焉在

时间:2010-01-24 22:21:48  作者:陈光武  文章分类:晨光文论

关注李庄案:真相昭然 公理焉在

     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自李庄于2009年12月12日身陷囹圄以来,一直是熙熙嚷嚷,争议纷飞。随着紧张激烈的16个小时的庭审结束,案件的真相已大白于天下。李庄无罪的呼声如四面楚歌浪涌而起。千万善良的人们和全国15万律师翘首山城,渴望苍茫雾都早日还李庄一个清白,还社会一个公理。

     2010年1月8日,这个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日子,雾都山城炸响了一声惊雷:法院判定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 一审获刑2年6个月。尽管日前对有罪判决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但超出我极限预期六个月的刑期,还是让我吃惊不小。重庆方面对李庄案爆炸分量的掌控,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期。

    众多社会法学家惊呆了。15万执业律师惊傻了。

    当日下午,李庄的辩护律师陈有西接受新浪记者采访时谨慎的说:“新闻界朋友能为我们做的,是要客观、冷静、理性地分析和报道真相。不要帮我们,也不要帮李庄,我们只要真相和公理。

    闻听此言,心中不禁一阵茫然。

    我是非常敬重陈有西律师的敬业精神,并非常理解其良苦用心的。在李庄案子中,尽可能做到身处舆论焦点平和镇定,面临争议漩涡宠辱不惊。然而,真相还需要揭示吗,法理还需要辨析吗。事实已在那16个小时的庭审中充分展现,真相已昭然印在关注本案的民众心目中。然而,公理在哪?

    大家无争议的认为,身为重庆市江北法院资深法官,多年前就发表过颇有影响的刑事理论文章,在程序上,难道他不知道本案的证人应当出庭吗,难道他不知道本案异地审理的必要性吗,难道他不知道进一步鉴定龚刚模的伤情对案件的影响有多么重要吗?

    在实体上,难道他没有发现所谓刑讯逼供的事实是龚刚模率先陈述而并非李庄唆使编造的吗,难道他不清楚龚刚模的法医鉴定蕴含刑讯逼供所致的极大可能性吗,难道他没有发现李庄所谓伪造证据的行为没有一件实质性证据吗。

    知道,他比任何人都知道。不仅如此,他还明确知道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案,明确知道不久的将来自己的判决就会被全盘否定。他甚至早已为将来被错案问责时想好了退路、托辞,并私下保留了证据。

    但是,它能改变现实吗,他能扭转方向吗。不能,肯定不能。他没有权利对他不愿做的事情说“不”。他只不过是大棋盘上一枚小小的棋子。

    在社会各界对其口诛笔伐的时候,在漫天口水几乎把他淹没的时候,我似乎对他、对他们产生了莫名的恻隐之心。从某种角度说,他们也是无辜的,是不得已而为之。李庄冤,他们甚至比李庄还冤。

    李庄冤,还有成千上万的法律人和正义的民众为其鼓掌、欢呼、甚至为其立传树碑。而他们呢,除了赢得有关领导的瞬时肯定、表彰外,一切都失去了,包括正义和良知。

    还是那句老话,李庄无罪,只是时间问题。身处法治乱象,要学会换位思考,理解和宽容。面对争议漩涡更要平和镇定,波澜不惊。历史前进的脚步是不会停息的。

    真相已昭然,公理铭心中。我们耐心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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