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1-08 11:08:12 作者:丁德峰 文章分类:房产诉讼
生活中很多父母委托子女购房,而子女往往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委托手续)或者基于其他原因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购房,并将房产证办到自己名下。一旦亲情出项裂痕,产权纠纷就不可避免。
有位李先生三年钱委托儿子购买房屋并将购房款汇到儿子账户上,儿子收到购房款后以自己的名义够买了一套商品房。近日父子不和,李先生的儿子欲将房屋转手他人,遭到李先生反对。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所幸的是,李先生保留了汇款凭证,并且将房屋产权证以及购房发票拿在自己手中,法院查清事实后判决房屋归李先生所有。
其实如果李先生一开始就要求儿子明确该房屋的产权,并将产权证办到本人名下,也不至于因为房产问题父子对簿公堂。再次提醒各位父母,处理产权时一定要明确依法办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