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22 21:14:3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1988年第一个在湖北省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并胜诉的律师。
1988年至1995年在湖北执业期间,办理刑事辩护案件中:判决无罪的3件,改变定性的10件,及大量减刑,从轻案件。
1990年湖北省高级法院推行刑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我因参加第一例改革案件的刑事辩护而被全程录像,作为范例案件在全省法院系统广泛推广。
2001年代理随州市教委被诉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的诉讼中,因案情复杂,引起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的广泛关注,两次接受湖北电视台记者的现场直播采访,因全力为随州市教委打赢这场广受关注的案件,而受到全省教育系统的高度评价。
2006年在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中,近6000万国有资产流失,我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及时向市长建言献策,协助政府将国有资产重新收回,为国家挽回了近一个多亿的经济损失。
已在湖北省有关法律刊物上发表过《宗地法律问题探析》《证人资格审查之我见》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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