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

时间:2010-10-08 15:36:14    文章分类:诉讼指南

 

201007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

大庆市区为880元/月;

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840元/月;

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720元/月;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和绥芬河市为700元/月;

绥化市区为670元/月;

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伊春区、其他县级市和鸡东县为620元/月;

其他各县、伊春市其他区为600元/月。

    

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大庆市区为7.5元/小时;

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6.5元/小时;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和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6元/小时;

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伊春区、其他县级市和鸡东县为5.8元/小时;

其他各县、伊春市其他区为5.5元/小时。


执业机构:黑龙江峰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工商查询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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