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08 15:36:14 文章分类:诉讼指南
201007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月最低工资标准
大庆市区为880元/月;
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840元/月;
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720元/月;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和绥芬河市为700元/月;
绥化市区为670元/月;
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伊春区、其他县级市和鸡东县为620元/月;
其他各县、伊春市其他区为600元/月。
调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大庆市区为7.5元/小时;
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除外)为6.5元/小时;
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化市区、绥芬河市和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为6元/小时;
大兴安岭地区、伊春市伊春区、其他县级市和鸡东县为5.8元/小时;
其他各县、伊春市其他区为5.5元/小时。
